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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普查办到文山州检查第二次全国染污源普查前期工作
2018-05-25 14:22:01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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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洪亚雄一行,前往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及文山市、砚山县检查指导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为准确掌握我国各类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工作状况,国务院决定以2017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普查对象为我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的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排放情况等。

按照国家普查办相关要求,州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及普查办公室。截至今年2月底,全州8县市已按规定和要求完成组建配备工作。对照省普查办4月11日下发的国家和省级清查底册,我州于4月15日前将相关清查技术规范转发各县市贯彻执行。

当天,生态环境部普查办在对州及文山市、砚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指导后表示,我州普查前期相关工作开展规范,但还存在进展不均衡等问题。要求我州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大普查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普查舆论氛围;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普查清查建库工作进度;凝聚力量,充分调动乡(镇)级工作力量,提高普查工作效率。

记者 徐仕桓 通讯员 张芳芳(文山日报)

责任编辑: 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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