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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化
2018-06-01 15:29:22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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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文山市在规范干部选用行为、畅通干部“下”渠道、强化“八小时外”管理上同步发力,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推进从严管理干部常态化。

 出台《文山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将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同时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也参照执行,确保管理对象全覆盖。对召回通过集中教育、实践锻炼后,综合研判确定为“下”的干部,采取待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免职留级、降职降级6种问责处理方式。2017年以来,已召回干部2批次55人。

 出台《文山市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外,盯牢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在内容上,围绕政治纪律、健康情趣、社会交往、亲属子女和社会公德5个方面,列出5类15项“负面清单”,涵盖干部的社会行为、生活作风、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等方面。在措施上,采取组织定期监督、单位责任监督、群众广泛监督、家庭亲情监督、联合职能监督等方式,实时、动态监督干部的即时状态。建立“八小时外”负面信息档案,明确处理程序和办法,推动干部监督从严从实。

 细化推荐考察参与人员范围、延伸考察方式、征求意见范围等15项内容,确保各项内容客观真实。要求各参与主体现场记录、现场签字,确保选用每个环节有据可依、有源可溯。

 冯洪维 (文山日报)

责任编辑: 党一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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