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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监督
2018-06-21 16:45:32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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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砚山县纪委、监委出台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紧扣监督重点,加强学习宣传,查摆整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公职人员履好职尽好责,推动砚山各项事业发展。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要求,充分领会精神实质,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思践悟中提升履职能力,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突出问题,加大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领导人员和基层干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问题的查处和问责力度,促进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不断改进作风。同时,要充分发挥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号、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监督公职人员的知晓率。

 县纪委监委将按照职能职责,加大对公职人员履职不尽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县纪委案管室要对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实行优先办理,做好立项专办,及时分流,快查快处、直接查处和跟踪问效等工作,要严格按照专办件1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意见;一时难以查清的,调查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等要求,督促办理机构按时按质开展工作。同时,要在2018年6月25日前重点对2017年以来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对办理质量进行一次“回头看”,看是否存在该处置的线索是否久拖不决、处置不当。对一直搁置、不知所终和不依纪依法依程序严肃处置的,一律重新登记和办理。县委巡察办要灵活采用“机动式”“点穴式”“回头式”巡察方式,将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纳入巡察内容,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

 县纪委监委要把该项工作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要内容之一,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监督方式,长期坚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对于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线索,要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移交办理,做好跟踪督办,并定期不定期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指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工作要求,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要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把作风建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健全监督措施,为决战脱贫攻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砚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胡衡 (文山日报)

责任编辑: 党一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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