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起,马关县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将大幅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该县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此次城乡居民医保准入的谈判药,主要是治疗HIV-1感染、慢性乙型肝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慢性髓性白血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重特大疾病的靶向药物,大多是价格比较昂贵的特效药,主要包括马酸替若富韦二吡呋酯、盐酸埃克替尼、进口盐酸吉非替尼(易瑞沙)、国产盐酸吉非替尼(伊瑞可)、进口伊马替尼(格列卫)、国产伊马替尼(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尼罗替尼(达希纳)以及达沙替尼等36种谈判药。
按照国家规定结合云南实际,36种谈判药纳入乙类药品范围使用,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其余部分按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规定的报销比例执行。根据药品适应症和有关规定可在县及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使用。其中,自今年8月1日起,格列卫用于治疗胃肠间质瘤时,在每一个治疗年度内,参保人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共同负担前3个月药品,患者自付3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70%,后9个月药品,由中华慈善总会进行援助免费提供。(杨凤金 韦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