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秩序,挤出药价虚高“水分”,保障药品有效供应和城乡居民用药安全,砚山县对16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
“两票制”是指由药品生产企业到药品经营企业开具一次发票,药品经营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实施“两票制”之前,绝大多数药品从生产企业到医疗机构,中间需要经过多次倒手,出现中间环节层层加价,导致药品价格虚高。采取“两票制”替代以往“多票制”采购药品,减少了药品流通加价环节,使药品价格下调。同时,随着流通环节的缩减,药品质量可追溯性增强,有助于打击“非法挂靠”“过票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砚山县实施“两票制”的公立医疗机构有16家,将按照“医共体”分成3个组分别开展遴选。各组制定遴选方案,报局领导班子同意后在县政务网上进行遴选公示,按照方案拟定的步骤有序开展遴选。在制定遴选方案过程中,充分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单位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保证遴选程序及设置的相应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目前,全县各“医共体”均完成企业遴选,分别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送协议。
为确保药品廉洁购销,砚山县严格执行“两票制”,落实约定配送具体事宜和药品质量安全等相关责任,保证药品及时、安全配送。购销双方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进行药品交易,认真履行各自权利与义务,出现违约行为列入医药购销不良记录,实行市场清退。
(特约记者 周建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