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徐昌碧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李洁、侯强、兰朝明、陶开晖,秘书长李敬星出席会议。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杰,副州长马志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桂琼,州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38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马志山作《关于提请审议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议案》及议案说明;听取州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赵小平作《关于对州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州发改委主任彭正兴作《关于2016以来州“三个三十”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州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方绍文作《2016年以来全州“三个三十”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会议议程,10月26日下午将召开联组会议对全州“三个三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听取董桂琼作《关于2016年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情况报告》;听取州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朱世康作《关于文山西畴富宁三县(市)人民法院2016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马志山、董桂琼、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玉昌分别作《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文山市、砚山县、马关县“一府两院”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兰朝明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记者 陆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