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砚山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近年来,砚山县从破除以药养医体制、实施基药制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提高公立医院诊疗服务和群众健康水平。
该县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励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由县级财政按64%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县级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项目、设备购置、医院基本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等实行定项或定额补助。对县级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后减少的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弥补,10%依靠医院降低医疗成本,剩余部分在中央、省级、州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补齐,破除以药养医体制。各乡镇卫生院从2010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县级公立医院从2015年11月1日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每年让利给群众药品费用1200余万元。
按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各级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向社会公示,调整项目包括:大型设备检查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0%;门诊、急诊诊查费由2元提高到6元,住院诊查费由8元提高到20元;手术费用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调20%。服务标准调整后每年增加医疗业务收入303万元,弥补药品零差率销售损失的25.12%。每年对3个县级公立医院的门诊和住院医疗次均费用下达控费指标。通过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制定《砚山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缓解群众看病难,提高基层群众的就医服务水平。(特约记者 周建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