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山州落实工伤保险助力脱贫攻坚
今年以来,文山州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预防扶贫干部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而遭受经济损失,降低建设工地农民工因工作受伤返贫风险。截至10月底,全州共有47名干部职工因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480余万元。
全面推进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预防建设施工农民工因伤返贫。截至10月底,全州共有592个新建设项目3.46万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有101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伤保险费947万元。其中,因工死亡农民工9人,支付补助金76万元/人,有近亲属12人符合按月领取抚恤金,每人领取抚恤金均不低于1006元/月;因工致残有11人,支付伤残补助金56万元,人均补助5万余元;广南县那洒村委会董角小组黄某在文山佛寿街棚户改造项目工地受伤,经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3级伤残、部分护理依赖,根据相关政策黄某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分别为2684元/月、1919元/月,共计4603元/月,有效预防因伤返贫现象。
将村两委干部纳入统筹管理,工伤保险覆盖扶贫攻坚第一线干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文山州村委会(社区)两委干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将村委会(社区)两委干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伤保险覆盖州、县、乡、村四级干部,基本上实现扶贫攻坚一线干部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州有3名村(社区)干部被认定工伤,其中西畴县兴街镇磨合村委会田副主任因工外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被认定为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家属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共计76.2万元,对符合抚恤供养条件的父亲和母亲分别按月领取抚恤金1102元/月。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伤认定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州人社局组织召开工伤认定案件评审和工伤认定业务培训,通过案件评审和业务培训,分析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伤认定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州受理工伤案件687件,完成案件调查并作出工伤认定结论613件。(记者 州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