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南县将取缔燃油助力车
2月28日,广南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该县2014年登记的燃油助力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现决定对全县辖区内悬挂燃油号牌的二轮、三轮燃油助力车进行取缔,并强制报废。
凡在广南县办理登记手续、悬挂“广南燃油”号牌的燃油助力车,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主动将车辆及其牌证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送交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办理车辆报废手续,由回收公司拆解报废后统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报废回收咨询电话:0876-5150226。
自2019年5月1日起仍驾驶悬挂“广南燃油”号牌的燃油助力车上道路行驶的,一经查获,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悬挂其他县(市)燃油号牌的燃油助力车禁止在广南县行政区域内行驶,一经查获,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对无牌无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以及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来源:广南县交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