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文山频道 >> 要闻 >> 正文
文山的技术工人们,州委、州政府发话啦要提高你们的待遇!!!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5:20:56  来源: 文山新闻网
分享至:

  原标题:文山的技术工人们,州委、州政府发话啦要提高你们的待遇!!!

  近日,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到2020年,我州要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服务保障制度全面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得到明显改善;技术工人激励、培养、评价、使用、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市场决定、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工会监督、群团动员、社会支持的提升技术工人待遇的新格局基本形成;技术工人工资激励机制更加有效,工资水平稳步提高;技术工人技能培养与提升体系更加完善,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成长成才通道更加畅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州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2万人以上。

  多方位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

  全面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州级每年遴选一批对国家、省和我州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并向社会公布,纳入高层次人才管理。州、县(市)要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待遇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政策。按照“互联网+高技能人才”的要求,加快建立高技能人才服务保障统一平台,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高技能人才信息共享机制。我州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云南省“兴滇人才奖”、云南省劳动模范、云南省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千人计划”产业人才专项、“万人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首席技师专项、云南省技能大奖、云南省技术能手、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云岭工匠、“七乡首席技师”、文山州突出贡献人才等称号的技能人才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技能人才。

  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政治待遇。高技能领军人才,经过遴选后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培训范围,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优先安排使用,享受相应国情省情州情研修考察、体检、休假等待遇。增加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先进代表等人才激励活动中的比例,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给予他们应有的政治待遇和荣誉。探索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适当提高其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探索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作为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经济待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对于参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所在单位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其在项目中的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科学评价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合理确定其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鼓励国有企业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特殊生活补贴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多种方式对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特殊奖励。积极推荐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云南省技能大奖”、“云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鼓励企业优先为本企业培养产生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在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评选中,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单独下达评选推荐名额。对于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取消学历、年限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

  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社会待遇。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购(租)住房、安家补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通过提供人才公寓和发放房租补贴等方式,解决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住房问题。建立有利于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的机制,帮助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解决户口、子女上学等问题,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以随调随迁。入选云南省“千人计划”产业人才专项的高技能人才,可享受由政府与用人单位共同分担,以购(租)房货币化补贴、人才公寓为主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其在服务期内可申请1次最长1年到国内外发达地区研修访学资助。对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困难的企业,要保障高技能领军人才稳定就业,对其有就业愿望的配偶、子女但未就业的,由当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前培训,推荐就业岗位。

  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技术创新。围绕巩固提升以三七为代表的药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水电铝材一体化为代表的矿电产业、旅游业等重点产业,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国家、省、州级科研项目,开展科技攻关活动。入选云南省“万人计划”首席技师的,给予专项培养经费和特殊生活补贴。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全省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和创业创新等活动,切实保护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所在企业(地区、集团、行业组织)的职工教育培训,在制定人才发展规划、高技能人才选拔、职称(技能等级)评审认定、教学实践等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姓名命名其总结的先进操作法,把其绝技、绝活、绝招转化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先进生产力。多渠道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国际大型工业展、国际发明展等海外交流活动,海外交流活动可按照程序报批列入政府出国培训团组计划。

  打造提高民族民间工艺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试验区。鼓励民族民间工艺技能人才富集的县(市),集中“广南银器”“马关版画”“丘北油纸伞”等各类高技能领军人才,打造“工匠一条街”等试验区。支持民族民间工艺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试验区内开设商铺,兴办工作室,集创新研发、制作生产、带徒传艺为一体,直接面向市场展示、销售产品。

  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

  完善技术工人考核评价机制。健全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打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促进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综合运用企业评价、同行评价、市场评价等多种手段,做好评价结果有机衔接。尊重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各有侧重地考核评价技能操作熟练程度、解决生产技术难题、运用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创造性技术攻关、技能传承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对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骨干人才,经企业推荐或者个人自荐,可直接申请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单位聘任”的原则,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并落实待遇。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工人技能等级层次,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工种带头人等岗位,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体育部门评估合格的职业院校,其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可申请免考理论知识。

  加大技能竞赛培养选拔技术工人力度。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发现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作用,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州级竞赛与省级竞赛、国内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积极选送我州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国家和世界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州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每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得“云南省技能大奖”“云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和证书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并优先推荐参加“万人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首席技师专项评选;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每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12万元、8万元、3万元,教练员、技术指导、技术翻译等专家团队给予同等标准一次性奖励。对文山州入选云南省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手的选手授予“文山州技术能手”称号。开展政府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企业集团实施,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深化“巾帼建功行动”,组织女性技术工人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每年在我州支柱产业和技能人才相对薄弱的岗位中选择部分工种举办技能竞赛活动,每三年举办一次全州性通用工种的职工技能竞赛。各县(市)、各行业竞赛每年不少于2次。对我州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文山州技术状元”“文山州技术能手”“文山州技能优胜奖”荣誉称号和证书的,优先推荐“七乡首席技师”评选。

  打通技术工人成长上升通道。按照国家规定适时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可参加工程技术相应专业的职称评审。对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按照大专学历和本科学历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其他技工学校毕业生,按中专学历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鼓励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到车间一线管理岗位任职,逐步打通高技能人才转为管理人才的通道。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和其他技工学校毕业生,可分别按照本科学历、大专学历和中专学历参加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就业补贴政策。

  维护技术工人合法权益。企业应当保证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其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维护女性技术工人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给予特殊劳动保护,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身心健康。建立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分级实施休疗养活动。

  广泛宣传技术工人劳动成果和创造价值。围绕“五一”国际劳动节、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云南技能宣传月、文山技能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加大技术工人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社会各界创作更多反映技术工人时代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引导各类媒体采制宣传纪录片、播发新闻稿,讲述身边人的故事,展示优秀技术工人风采,激发技术工人的主人翁自豪感和荣誉感,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州政务网)

责任编辑:董明强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