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文山频道 >> 要闻 >> 正文
文山州砚山县发出监察建议书推动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5日 10:50:26  来源: 云南网-文山日报
分享至:

  原标题:砚山发出监察建议书推动问题整改

  “某某乡人民政府:在砚山县2018年度开展规范村级财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村小组坐收坐支摊位费1万元问题至今未整改,经砚山县监察委员会研究,提出如下建议:请贵单位督促干河老街村小组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于2019年2月20日前函告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局,我委在监督执纪中发现:××镇计生办对农村党员超生问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今年以来,砚山县监委依法发出监察建议书,向村级财务不规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亮剑……这是砚山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学习运用监察法,利用“监察建议书”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一个缩影。砚山县各级监察机关在依照法定职权履行监察职能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广度,在监督过程中不仅仅立足于对具体问题线索的核实查处,更注重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着力发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因病施治,及时向直接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找到问题根源,提出纠正措施、完善管理、健全制度等建议。截至目前,该县监委共发出“监察建议书”11份。为杜绝“一发了之”,该县各级监委对每份监察建议书都全程跟进督办,要求有关单位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整改时间精确到天,整改责任分解到人。此外,该县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全程实行“痕迹管理”,针对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以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督促检查核实,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监察建议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从严问责追责,确保监察建议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小小的监察建议书,让该县24个村级财务不规范的村小组得到及时整改,也给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特约记者 李兴伟 通讯员 李正厦)

责任编辑:孙寅翔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