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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投资4500万元解决13个乡(镇)38246人饮水安全问题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9日 12:22:36  来源: 云南网-文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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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富宁县投资4500万元解决13个乡(镇)38246人饮水安全问题

  近日,富宁县对2016至2018年的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组织验收,此次验收的饮水工程包括2017年2500万农行贷款项目,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归朝龙门村委会供水项目,谷拉乡多贡、谷桃、龙灯集中连片供水工程,木央下者梅、田坝、木兄坪连片供水工程,者桑、里达、花甲等3个集镇供水工程。总投资达4500万元,总计解决13个乡(镇)74个村委会297村小组38246人(其中档卡2638户10602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该县明确要求参与工程验收人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资格,并从富宁县水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为减少人为干预因素,根据回避原则,凡是参与工程设计、建设管理的技术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工程验收。验收人员必须本着对验收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工程的水源池、调节池、净水设备及管道安装等工程量进行实际丈量,认真核算,杜绝施工单位冒领多领工程款的现象发生,防止工程建设资金流失;着眼于受益群众利益,将工程质量作为工程能否通过验收的第一标准,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工程相关质量标准,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保证工程长久运行,以工程质量取信于民。

  验收项目选取坚持问题导向,把当地干部群众反应最为强烈的工程项目作为必选项目,最大限度的发挥工程验收找问题、促整改、补短板的作用;工程验收中广泛听取当地乡(镇)、村、小组干部,老党员以及普通群众等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并将其作为工程等次评定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主动把工程建设晒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提高群众对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整个验收工作始终,明确要求验收人员一律不得出现乘坐施工单位车辆、接受施工单位宴请、接受施工单位的红包等违纪行为,杜绝与施工方吃喝玩乐、坑瀣一气的不良现象发生。(政府办)

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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