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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下发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 18:26:28  来源: 云南网-文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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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我州下发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7月30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切实做好全州防汛减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抗旱和贵州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部署安排,坚持底线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积极践行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严格落实各项防汛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防汛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切实做好洪涝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全面压实防汛减灾工作责任。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防范。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基础设施包括江、河、湖、水电站、水库、旅游景区、公路、铁路,城市防洪排涝、学校、尾矿库等安全防范工作,要特别关注强降水可能引发的洪涝、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住建部门要做好危旧住房、厂房、临时建筑物、室外宣传牌等隐患排查和加固工作,防止强对流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抓紧疏通地下管网,检修排水设施,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发生城市内涝。水务、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河流、水库、尾矿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险和加固,特别要高度重视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和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防范工作。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实时监控,及时疏导交通,对积水严重路段及时采取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旅游部门要指导景区排查安全隐患,遇有大风、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要及时关闭游览路线,安全转移、妥善安置滞留游客。农业部门要指导做好农作物防风抗倒伏、农田渍涝的防范。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防汛减灾宣传工作,客观、真实、准确反映灾情,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开展抢险救灾和灾后建设的情况,强化舆论引导,传播正能量,营造齐心协力抗灾救灾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舆论监督,严防宣传不实、借机炒作等问题发生。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严格纪律要求。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减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遵守防汛工作纪律,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离岗,确保通讯畅通。要密切关注水情、雨情、工情,保证各项防汛指令、汛情、灾情、险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遇重大情况要及时按程序报告。要按规定做好信息收集、核实和报送工作,全面、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州政办)

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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