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宁“五导向”整改落实农村低保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富宁县持续推进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以政策为导向,实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以政策为根据,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低保动态管理,将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
以整改方案为导向,稳步推进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对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清除农村低保违纪违法土壤。
以问题为导向,对未脱贫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县未脱贫困难家庭中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进行排查,将符合政策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以充实基层力量为导向,成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小组。健全组织机构,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走访调查工作,确保低保救助及时、对象精准。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并夯实基层力量,现已配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200人,于6月到岗工作。
以“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为导向,全面开展复查复核工作。全面摸底调查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情况,通过分组下乡、政策指导、入户调查把符合农村低保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严防“漏保”“人情保”“关系保”。
截止目前,该县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重度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7012人,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3726人,三、四级残疾人328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1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