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关1-9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53人次
2019年以来,马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作用,精准履行职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量纪执纪,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1至9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53人次。
始终抓住治病救人的根本。着力在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反映问题指向明确、事项具体、违纪性质较为严重的,谈话侧重于核实;对违纪问题较为明显但性质较为轻微、情节简单的,谈话侧重于了解;对一般性、苗头性问题,谈话侧重于提醒。今年处理的党员干部中, 运用第一种形态共问责228人次,占到了总数的90.1%。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明确继续把“三类”领导干部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即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今年处理的党员干部中, 运用第二、三、第四种形态共问责25人次,占到了总数的9.9%。
始终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深入把握“四种形态”之间呈现的违纪轻重和处置层次之分,统筹考虑好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和口碑等因素,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立足本地政治生态,依规依纪推动“四种形态”相互转化,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付仕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