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砚山县村级财务规范入账188.27万元
“以前只要涉及到资金问题的公开,多数都是‘雾里看花’,人民群众怨言颇深。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现在财务管理清清白白,公开也非常明了,人民群众也清清楚楚了。”砚山县巡察人员在反馈问题时说到。
村级财务公开出现如此“剧情反转”,得益于砚山县纪委监委《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的实施。该《制度》针对村级财务收支不移交村级财务管理中心,违规支付报销补助、发放应由个人承担的通信费和燃修费、村委会坐收坐支等37项村级财务管理“负面清单”,重点围绕村级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账务不按规定移交,经济合同管理监督不到位,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集中对全县村(社区)账务进行规范整治,积极消除村级财务监管“盲区”。
“该《制度》实施一年来就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据第三巡察组负责人介绍,“所巡察的3个乡(镇)仅2019年村级财务公开报备就达1914项,涉农资金备案153项,所辖53个村(社)214个村小组共‘三公开’事项1100余项;10次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涉农资金管理存在问题2个。”数据证实“公开更多了,存在问题更少了”。
部分乡镇还以该《制度》为“引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子制度”和相关工作方案。比如该县稼依镇就在全镇村委会、社区探索建立健全《村(社)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台账》《婚丧喜庆事宜办理登记台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用3个小台账,管住村社大财务。该镇大尼尼村纪委村监委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洪水塘村小组将11万元集体资金存入村级财务管理中心,督促洪水塘村委会干部将30元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及时退还。
据不完全统计,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县共督促124个村小组主动上缴资金,规范入账存入专户188.27万元;10个村规范财务移交资金12.42万元;173个村(社区)规范回补报账301.43万元;80个村加强管理规范财务支出、79个村规范固定资产管理、130个村规范经济合同管理、202个村规范财务公开工作得到实质性加强。(记者 李兴伟 通讯员 张一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