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山州补贴2.13亿元安置3.2万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
近年来,文山州人社部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抓住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等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增收这个关键,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千方百计让有就业意愿、但无法外出的劳动力获得就业岗位,既服务农村发展,又促进群众增收。截至2019年11月,文山州通过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32747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岗就业,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9499人。自2018年以来,累计兑现补贴21330.9万元,受益群众覆盖全州962个村委会。
开发就业岗位,确保有人做事。文山州积极探索,研究出台《文山州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将岗位开发与乡村治理有机结合,根据实际,设立乡村环境卫生清扫员、乡村社会综治协管员、乡村道路维护员、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及残疾人帮护员、乡村河道(湖泊)维护员、移风易俗协理员、地质灾害监测协办员、乡村饮水维护员和护林员岗位,有效解决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脱贫问题。
统筹协调资金,确保有钱做事。依托沪文扶贫劳务协作资金,各县(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予以补贴,鼓励企业或社会组织积极捐赠帮扶,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乡村服务岗位开发安置,每人每月500元,全年包干6000元给予补贴,并缴纳工伤保险。同时,积极推广西畴县“五分钱”工程典型经验和做法,激发和盘活群众资金筹措能力,通过群众自筹、实物转换、村集体经济补贴、州县(市)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项目继续实施。
加强岗位管理,确保有效做事。按“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各村委会(社区)统一聘任、统一发放聘书、统一管理考核,实行一年一聘制。严格日常考勤考核,加强督查检查,每季度按合同由乡、村两级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实地走访辖区内部分群众,全面了解履职情况,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谈话教育甚至清退,确保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发挥最大社会效益,助力全州脱贫攻坚。(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