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文山频道 >> 要闻 >> 正文
​砚山县恢复部分行业经营活动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3日 15:37:40  来源: 云南网-文山新闻网

  原标题:​砚山县恢复部分行业经营活动

  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居民生活基本公共服务,砚山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12日9:00起恢复部份行业经营活动。

  恢复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膜、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包括农业机械修理经营活动。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督促指导落实。

  恢复供水、供电、供气(液化气)、通讯(指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的网络服务,不含手机等实物销售)四类公用企业服务门厅、新华书店经营活动。

  所有恢复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疫病防控措施,做到经营场所定时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全面督促工作人员及顾客佩戴口罩,对工作人员、顾客测量体温并及时将有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人员信息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其他生产经营场所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恢复经营活动时间另行通告。(砚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孙寅翔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