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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企业复工复产可享受各类利好政策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7日 15:30:08  来源: 云南网-文山新闻网

  原标题:我州企业复工复产可享受各类利好政策

  电价政策

  电价优惠政策

  改变基本电费方式、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等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2020年2~3月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用户(含已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供电企业在结算2020年2~6月电费时,按照用户当月原到户电价的95%计算。

  政策指南

  供电企业在结算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行业的用户2月和3月电费时,按目录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的90%计算,不用企业单独申请减收电费。供电企业在结算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用户(含已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2月至6月电费时,按用户当月原到户电价的95%计算,不用企业单独申请减收电费。对于云南省9折政策与国家9.5折政策有重叠的用户,2020年2~3月先执行云南省9折政策,2020年4~6月再执行国家9.5折政策。

  政策时限为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电价9折政策自2月1日至3月31日。

  需要办理的企业可联系州发展改革委楚庆荣,联系电话:0876-3039181,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李颖,联系电话:0876-6926668进行咨询。

  改变基本电费方式、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等政策

  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

  政策指南

  大工业企业办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容量改需量)的变更,根据本企业停复工情况、生产用电负荷特性等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哪种更划算,自主选择办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业务。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减容(暂停)期限,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按暂停、减容天数免收、减收基本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经用户申请,暂停、减容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需量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仍按合同确定值收取,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企业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双电源或者多电源用电申请时就可直接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不用企业单独申请免收。

  政策时限为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可联系州发展改革委楚庆荣,联系电话:0876-3039181,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李颖,联系电话:0876-6926668进行咨询。

  就业政策

  疫情防控隔离期间工资政策

  员工因被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导致不能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员工隔离期间工资。

  政策指南

  用人单位(企业)依据医疗机构、村委会(社区)或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等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员工因被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导致不能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员工隔离期间工资。

  政策时限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可联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光城,电话:0876-2836555进行咨询。

  失业保险金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可关注“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保险金政策长期有效。

  需要办理的人员可联系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陶荣英,电话:0876-2139079进行咨询。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劳动者工资总额的20%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政策指南

  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向所属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按要求提交企业职工对象属于贫困劳动力的相关参加社会保险资料复印件;村委会(社区)提供的贫困劳动力进入合作社和扶贫车间务工证明材料;经贫困劳动力签字按手印确认及生产经营主体用工单位盖章的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工资明细表册等资料后,经核准后拨付以工带训补贴。

  该优惠政策长期有效,需要办理的可联系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熊烛,电话:0876-2129550进行咨询。

  线上线下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线下职业培训的,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政策指南

  企业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19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38号)所列培训项目,经向所属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报备后,组织企业职工在开展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工种培训考核合格并取证后(取得证号证件在办理过程中的,以系统查询到证号即可申报),经核准申报资料并进行公示期满,按照“谁垫付、谁申领”的原则按工种补贴标准目录支付培训补贴给企业(单位)或个人。

  此政策长期有效,需要办理的可联系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熊烛,电话:0876-2129550进行咨询。

  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中小企业新招员工并开展岗前培训的,按每人800元给予培训补贴。新招用员工达到企业职工15%(企业职工低于100人的,新招用员工达到20%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贷款扶持,财政按照贷款发放当月执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具体流程见图)。

  政策指南

  企业经向所属地就业人才机构报备,组织员工开展岗前培训、转岗专业或在岗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经企业确认后,经核准申报资料无误并进行公示期满,按照“谁垫付、谁申领”的原则对应支付培训补贴给企业(单位)或个人。

  此政策时限长期有效,需要办理的可联系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熊烛,电话:0876-2129550进行咨询。

  入园区就业补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补助政策

  对入园区企业就业人员给予每人每年150元交通补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200元交通补贴。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建档立卡户人员每人300元、非建档立卡户人员每人200元。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就业群体入园就业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户人员每人300元、非建档立卡户人员每人200元。对跨省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贫困劳动力给予最高不超过5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马关、广南2个深度贫困县贫困劳动力不受500元/人上限控制(仅限陆路交通)。

  政策指南

  入园区就业补贴。(1)对入园区企业就业人员的交通补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由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2)企业申报交通补贴、稳定就业补贴、岗前培训生活补贴所需资料包括:文山州劳动力入园区就业补贴申报审批表;文山州劳动力入园区就业人员花名册(由园区管委会盖公章);园区企业出具的就业人员2个月以上工资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就业人员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岗前培训生活补贴”还需提供培训机构加盖公章的“文山州劳动力入园区就业岗前培训人员花名册”。(3)劳务经纪人申报奖励资金的,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山州推荐就业奖励资金申报审批表;文山州推荐劳动力入园区就业人员花名册(由园区管委会盖公章);园区企业出具的就业人员2个月以上工资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农村劳务经纪人身份证、银行卡、《劳务经纪人聘书》复印件。

  以上所需表册,请按联系方式,与各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接联系。

  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1)补助对象:在省外稳定务工(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文山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2)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凭车票按最高不超过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低于上限标准的按实际价格给予补助;其中深度贫困县(马关县、广南县)贫困劳动力到省外务工的按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全额报销,不受500元/人的上限控制(仅限陆路交通)。(3)申报资料:本人身份证明;与企业签订的三个月以上有效劳动合同或协议;本人实名车票;本人或亲属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或银行卡号。(4)申报时限:至2021年12月31日前结束,每个年度内,每人仅可享受一次,以实名制车票出具时间为准。

  入园区就业补贴政策时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政策时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需要办理的可联系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联系方式:

  0876-2138725(文山市)

  0876-3133118(砚山县)

  0876-7626198(西畴县)

  0876-6622005(麻栗坡县)

  0876-7122215(马关县)

  0876-4124195(丘北县)

  0876-5156163(广南县)

  0876-3069755(富宁县)

  0876-2139953(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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