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州开展“小巡察”防止“灯下黑”
“我们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坚决贯彻州纪委监委‘小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成立巡察组,进驻文山市纪委监委,开展为期10天左右的巡察。动员会上,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不断完善机制,强化自我监督,积极探索上级纪委监委以“小巡察”方式对下级纪委监委工作和班子建设情况开展监督。“第一次以‘小巡察’的方式接受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感受到了上级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的重视,对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同时,也是对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看到了州纪委监委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惩治‘灯下黑’的决心。”马关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的同志说。据悉,州纪委监委从今年7月起,进驻部分县(市)纪委监委开展“小巡察”,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忠诚履职情况开展巡察监督。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听取意见、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受理信访举报的方式开展工作。参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巡察问题线索过程管理,做到发现线索集体研判、定性准确、分类处置意见科学。规范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材料收集、归类、移交和办理反馈等一系列流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严格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问题线索的登记、管理、移交、反馈等工作。
“‘小巡察’巡察方式有别于州(县)委巡察,更侧重于系统内的自我监督,介于政治巡察和业务监督检查之间,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断积累有效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对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发挥基础性作用。(州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