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巧用“第一种形态” 践行严管厚爱
“多亏组织的及时提醒,才不至于酿成‘大祸’,今天的提醒谈话让我深刻意识到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尤其是共产党员,要时刻注意不当言行可能造成的舆论影响和严重后果,我一定牢记教训、深刻反思。”近日,文山市马塘镇人民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因在业务交流工作群擅自发布未经证实言论被马塘镇纪委提醒谈话后作出表态。
今年来,文山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精准监督,注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综合运用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和谈话函询等方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
文山市把日常监督检查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基础,紧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执行党的“六大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事项开展监督,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时刻关注网络举报和媒体动态,认真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投诉、举报问题,对干部在思想理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线索,依规依纪合理处置,对确定列入谈话函询类的问题线索,坚决做到不留存、不压办。
为规范使用“第一种形态”,该市纪委监委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办法,确定谈话函询适用范围、办理方式、细化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追究,保证谈话函询质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谈话对象的工作经历、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等,事前制定谈话方案、拟定谈话提纲,严格依照审批流程实施谈话函询,争取达到最佳谈话效果。
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介入,充分运用好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免疫力”,体现的则是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很多谈话对象都感受到了党组织的良苦用心,这种关爱对于东山乡卫生院院长项宏而言,更是深有体会。2020年4月,因脱贫攻坚挂包责任落实不到位,被乡纪委提醒谈话。“要不是组织及时提醒,我还意识不到会因个人因素拖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后腿,那真是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一定深入每一户挂包档卡户,扎实开展工作,将脱贫攻坚政策和任务安排落到实处。”项宏在谈到此次谈话时,仍心有余悸。
文山市纪委监委在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基础上,决不放松对后三种形态特别是第四种形态的运用,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腐败问题,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决“拔烂树”“护森林”,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截止目前,文山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 16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6 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4.6%。
“我们在工作中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把踩到纪律红线的党员干部及时拉回,使干部少犯乃至不犯错误,防止违纪变违法。”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为防止党员干部在谈话中产生抵触情绪,背上思想包袱,市纪委监委把纪律教育作为“必谈点”,让被谈话人明白谈话的目的是在帮助其查找‘病源’,同时对被谈话函询对象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化解消极因素,让其感受到组织的关心。
文山市纪委监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