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南高速大队2020年度案件处理前处罚情况公告
以下违法案件为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广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于2020年查获,经电话通知后违法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五十三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仍未到我队处理的,我队将依法对该案件进行处理。
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广南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