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州去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2%
2023年,我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444元,同比增长9.2%,增幅排名全省第4位。
2023年以来,我州全面落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聚焦重点特色农业产业增加经营净收入;多渠道扩大就业规模,确保工资性收入;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财产性收入。与此同时,深入分析农民持续增收工作短板弱项,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抓好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三个一”行动,健全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据统计,2023年,全州共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28亿元,新增农业担保金额4.33亿元,完成农业保险费兑现3174.24万元。全州支持产业发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率达74.26%,培育1308户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全州年内新增67户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或者参加务工,实现了增收。(罗佳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