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强化“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近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所在社区70余名居民现场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首先回顾了案情:2025年3月10日22时56分许,被告人柏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从自家门前的路边驶出,其车头左侧与陆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前保险杠右侧发生剐蹭,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柏某某在明知他人报警后,仍在现场等候处理,随后被出警民警查获。到案后,柏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鉴定,抽血送检的柏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24.33mg/100ml。交警部门认定,柏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柏某某积极赔偿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并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被告人柏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宣判:被告人柏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本案,深入剖析了醉酒驾驶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引导群众深刻认识酒驾的法律后果。此外,法官还针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等辖区内高发案件进行了普法宣讲,为现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据了解,截至目前,广南县人民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9次,并通过“以案释法”,让更多的群众“沉浸式”学习法治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做到普法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既丰富了普法内容,也为推动法治广南建设奠定了基础。
云南网通讯员 申茜 饶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