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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丘北县法院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7:30:35  来源: 云南网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县人民法院是如何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确保法律效力的?

  在丘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新闻发布会上,丘北县法院院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汪传江对此作了详细介绍。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丘北县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10件150人(涉恶成员60人,涉案一般成员90人),涉黑案件1件39人(涉黑成员20人,涉案一般成员19人)。截止今日,审结生效9件,审结未生效1件,未审结涉恶案件1件(该案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

  丘北县人民法院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扛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确保如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启动后,丘北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严格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先后召开32次党组会、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是坚持党委领导,强化协同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严格落实案件办理协调会商机制,高度重视与监察、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特别是在审理杨某文等39人涉黑一案期间,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首次采用远程视频连接模式审理该案,在各部门紧密配合下,历时3天,该案庭审顺利完成并当庭宣判,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实现了最大化。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县法院共通过远程视频审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有效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确保按期完成“案件清零”目标。

  三是坚决“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刑事财产刑判处和执行工作力度,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及时将判决生效涉及财产刑案件移送执行,目前共追缴罚金24.24万元,没收个人财产执行到位48.64万元,追缴犯罪所得104万元。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大涉黑涉恶案件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声势,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方案,制作固定标语、宣传横幅、宣传短片和PPT,开通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在微信客户端发布专项斗争相关文章50余篇。同时,注重发挥庭审宣教作用,对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集中宣判,依法当庭公开宣判杨某文等39人涉黑一案,积极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丘北县融媒体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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