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文山频道 >> 要闻 >> 正文
文山州被正式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1日 17:19:02  来源: 云南网-文山日报

  原标题:文山州被正式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1月19日,国家民委印发了《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文山州和丘北县在列,正式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决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一批主线突出、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过严格评选,国家民委决定命名189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周期为5年。

  《决定》强调,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着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提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决定》号召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向示范区示范单位学习,广泛动员各族群众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争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国家民委)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