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山州扎实推进国家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文山州被纳入国家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城市名单,实施“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为落实国家试点工作任务,文山州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
加强领导,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及时作出工作部署,将试点工作任务推进纳入州委深化改革工作安排,督促落实。州医保局组织起草了《文山州DIP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上报州人民政府审定下发。
保障试点经费,确保工作运行。实施DIP的过程中需要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支付考核和监管信息系统,因此DIP试点工作需要一定经费保障,州级财政将对试点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一定支持,以保障试点工作的推进。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历史数据采集工作。历史数据收集是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基础,我州积极组织全州各类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社会举办的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近三年住院患者全部的出院相关数据进行采集,经认真清理核实后上报国家医疗保障局,由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DIP规范要求,通过大数据分析,帮助制定我州DIP病种分组。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为全面掌握我州医疗机构数据情况,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我州组织开展了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基本情况调查,对我州199家开展住院业务的医疗机构在系统建设、数据报送、病案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为后续开展按分值付费数据采集、病种分组、分值测算、政策制定、数据质量和安全、基金使用和监管等提供相关依据。
组建DIP本地专家库。为完成我州本地化病种分组、病种分值计算、医疗机构系数确定以及各项政策措施制定,保障各项试点工作任务按时推进,我州组建了本地DIP专家组,制定了《DIP专家库管理办法》,为推进DIP试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下步工作中,我州将在国家专家组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试点工作安排和我州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实施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文山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