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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法院为40名农名工追回97万血汗钱!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1:33:11  来源: 云南网-第一文山

  原标题:文山市法院为40名农名工追回97万血汗钱!

  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以来都是社会重视的问题,辛辛苦苦干活的农民工,本以为能够依靠自己的双手赚点血汗钱。可在最后结算工资时,却遇上拖欠工资这种让人窝火的事情。近日,文山市人民法院,为农民工追回97万余元工资。

   

  2017年,陈某与合伙人签订三七种植和采挖合同,合同约定:陈某负责三七种植基地的全面管理工作,从三七的种植和管理直至采挖等内容。种植三七期间,陈某雇请王某等31人在三七地打药水、拔草等。因未结清劳务工资,陈某向王某等31名工人出具工资欠条,多次催要无果后,王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31名农民工遂向文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陈某未积极履行法律义务,该院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措施。同时,考虑到该起案件当事人较多、案款数额较大,该院决定优先进行支付,并作出执行分配方案,交由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 

  31名农民工领回82万余元工资

  2月8日(腊月二十七),接到执行干警通知,31名农民工到文山市法院执行局,领取了被拖欠了四年的工资共计828252.65元。

  拒不分红被强制执行

  在另一合同纠纷案中,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林某系同乡,2017年,根据2人的股东分红协议,被执行人林某应支付申请人执行利润分红50万元,但是林某一直未履行协议,后经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林某还是未支付执行款。申请执行人遂向文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利用夜间突袭的方法,顺利将案件执结。

  支付50万元执行款

  2月8日20时,文山市法院执行局寻找被执行人林某的执行干警到达富宁县某小区;2月9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凌晨5时,在富宁县人民法院法警队的协助下,找到被执行人林某。之后,经过执行干警释法说理,林某反省了自己的行为,支付了执行款50万元。

  据了解,通过为期36天的强化执行“猎赖行动”,文山市人民法院共拘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9名,执结案件189件,执行到位金额1805.6万元,其中,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9件,为4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97.15万元。(黄全苹 马娇娇 梁光海)

责任编辑: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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